Article 1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综合防治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为育龄夫妻提供婚前孕前保健、孕早期综合干预,以及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

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减轻缺陷患儿家庭的负担。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