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郊区和农村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一)土地改革以来依据法律和政策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土地;
(二)国家建设依法征用的土地;
(三)国家法律规定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
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已经属于村民小组所有的,仍然属于村民小组的农民集体所有;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仍然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