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各民族代表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使用本民族语言发言。会议秘书处应当为会议配备翻译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