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自治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制作、传播下列信息:

(一)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

(二)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的;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

(五)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西藏,反映西藏新发展、新生活、新面貌的;

(六)展现各族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宣传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的;

(七)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各族人民形成共识的;

(八)宣传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

(九)其他讴歌真善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的。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