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畅通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渠道,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链条,培育和支持主体企业集约化发展,鼓励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
浦东新区推广回收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
浦东新区应当探索湿垃圾资源化新工艺,拓展资源化利用方向,打通产品出路,提升利用价值。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