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或者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合在代表中提名;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

本市出席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也可以由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推荐。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