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全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完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丰富红色文化旅游内容。
鼓励和支持利用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鲁西南战役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曹县红三村抗日联防遗址、苏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等发展红色旅游。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培训机构,利用红色旅游景区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研学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Local Regulations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