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本市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纳入预收资金存管的经营者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纳入预收资金存管的经营者,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管账户,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存管比例将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办法支取。
鼓励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者自愿将其预收资金纳入存管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经营者遵守预收资金存管规定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作并为实行预收资金存管的经营者发放全市统一的预收资金存管标识,供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展示。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