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及其说明、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以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事项,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上海人大网上刊载。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