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各级总河长、河长名单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报刊等途径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应当在河湖沿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按照规范要求标明河湖名称、河湖概况、河长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公示牌所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