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卫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尊重市容环卫工作人员及其劳动。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