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南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和其他非营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