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发挥职能作用,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活动和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完善反间谍工作机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