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是在特定区域(流域)或者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专门安排。

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