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6
In force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优化完善项目管理系统,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在确定项目承担者时应当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按照有关规定择优确定,不得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
科技、财政等部门应当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验收进行监督。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专家信息库,加强专家信息库管理,完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评审和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制度,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参与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评审和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等活动的专家,应当公正评审、客观评价、保守秘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