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市绿化工作。

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