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通往景区景点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增补。

设置旅游指示标识应当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