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Article 4In force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信息化和网格化管理,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