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全方位、系统性、高标准推进数字政务“一网通办”领域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线上服务统一入口和全程数字化,促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广泛应用和互信互认。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营商环境的监测分析、综合管理、“互联网+”评价,建设整体联动的营商环境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