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集中供热经营活动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热单位应当取得供热特许经营资格,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申请特许经营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安全的热源;

(二)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供热设施、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