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科协应当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下列服务:

(一)开展学术交流,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

(二)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三)组织学会依法有序承接政府相关职能转移事项或者委托事项;

(四)组织学会、科技工作者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

(五)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和友好交往,为国际科学技术组织和海外科学技术人才交流合作、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六)组织开展其他科技创新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