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对象;
(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员;
(四)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
(五)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务工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