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草原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草原权属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印;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草原权属等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检查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和勘测;

(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