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田防护林修复完善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缺失农田防护林进行恢复、新建,对退化农田防护林进行修复改造,对成过熟农田防护林在采伐限额指标内按时采伐更新,提高农田防护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