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2 会议的召开Article 6In force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一般在单月下旬举行;遇有特殊需要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和会议日程,由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2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