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在下列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及其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一百米,乡道、村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五十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