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的责任和费用。

电梯、消防等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应当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