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并实施辖区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违法建设等的日常巡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