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实施老旧低效楼宇更新的,应当优化业态结构、完善建筑安全和使用功能、提升空间品质、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新场景、挖掘新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活力,提高智能化水平、满足现代商务办公需求。
对于存在建筑安全隐患或者严重抗震安全隐患,以及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老旧低效楼宇,物业权利人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没有能力更新的,可以向区人民政府申请收购建筑物、退回土地。
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等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在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内安排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功能,也可以用于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