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和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相互通报执法信息。

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的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执法权的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