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维护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秩序。

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根据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依照规定控制其投放总量。

Local Regulations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