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在维护社区文明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依法、友善处理矛盾纠纷;
(二)不得乱搭乱建,不得乱堆乱放;
(三)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四)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不得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不得违反规定私拉电线(缆)为电动车充电或者电动车辆进楼入户充电;
(五)饲养犬只应当尽到管理义务,携犬出户采取系犬绳等安全措施,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六)其他维护社区文明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