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核对当事人、代理人和证人身份,并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及各自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由当事人阐明主张,陈述事实和理由,并提供证据;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核对有关证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四)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教育;
(五)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六)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七)宣布调解结果。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调解纠纷,对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可以采用简易方式进行调解。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