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例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条例,但在建设工程中安装、使用的产品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