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管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