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国有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自然资源资产存量、配置使用情况;
(二)国有建设用地存量、配置使用情况;
(三)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存量、配置使用、保护修复情况;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等重大制度建设情况;
(五)自然资源产权重大交易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重要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