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终止妊娠的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