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主任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提议案的机关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对拟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修正案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议案交付表决至少一日前提出,并附有修正案草案。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