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渡船航行:

(一)乘客与大牲畜混载的;

(二)装载不当影响渡运安全的;

(三)遇有洪水、大雾、大雪、大风、大雨、能见度不良等妨碍渡运安全情形的;

(四)渡船的航行、救生、消防等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