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公路水运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报告报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