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并实施村规民约,倡导崇善向上、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等文明乡风,将村(居)民自觉清扫自家庭院、保持房前屋后卫生、规范处理生产生活废弃物、维护乡村公共环境卫生、爱护乡村人居环境设施等相关内容融入村规民约。

Local Regulations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