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秸秆资源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公开秸秆综合利用政策、项目和秸秆资源分布、收储、供应等信息,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信息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