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促进以中小微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区域内自主研发能力强的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研发机构或者产业技术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统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布局,按照规定落实优惠政策,为企业开展检验检测提供便捷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