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缺陷责任期至少为二年,质量保证金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