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评估机构、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