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征收评估报名公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称评估机构)报名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及其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信息向被征收人公布,由被征收人在5日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确定,或者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时,选定的评估机构得票数应当超过被征收人总数的50%。采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时,应当组织被征收人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及评估机构代表参加,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并全程录像。
房屋征收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限制评估机构参与房屋征收评估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