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沙化土地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