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农业固体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