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推动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体系,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