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依法安装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雷电防护装置。

气象主管机构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开展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22